宿州市埇橋區(qū)三院鍋爐及食堂燃氣管道工程項目
成交公示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宿州市埇橋區(qū)三院鍋爐及食堂燃氣管道工程項目
項目編號:AHXCSZ-2019059
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
公告發(fā)布日期:2019年12月07日
開標日期:2019年12月16日
交單位名稱:宿州中燃城市燃氣發(fā)展有限公司
成交單位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海街道辦事處七里村
成交金額:570000.00元 服務期限:120日
采購人名稱:宿州埇橋文旅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汴河西路金年華大廈
聯(lián)系人:蔣工
聯(lián)系方式:19955771171
采購代理機構:安徽省鑫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安廈時代廣場B棟16樓
聯(lián)系人:甘工
電 話:15956006294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7日(1個工作日)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安徽省鑫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安廈時代廣場B棟16樓,聯(lián)系電話:15956006294。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相關部門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投標人;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宿州埇橋文旅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蓋章)
安徽省鑫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2019年12月16日